关于印发《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日期:2021-11-26 14:24:29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567

 

 各院系(部)、各部门:

现将《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26日


 

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试行)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建设,积极引导教师做有理想信念、 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教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学校全体在岗教师。

二、考核主要内容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以思想政治表现和育人功能发挥作为首要指标,坚持思想道德标准和业务工作标准并重的原则,主要考核以下方面,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在此基础上进行增补。

(一)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依法履行教师职责。

(二)爱岗敬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规范要求,刻苦钻研业务,恪尽职守,乐于协作,甘于奉献;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平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三)潜心教书育人。育人为本,以德为先,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遵循教育规律, 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四)严谨治学。弘扬科学精神,潜心问道,勇于探索,追求真理,精益求精;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团结合作,协同创新;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五)廉洁自律。自尊自律,清廉从教;为人师表,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作风正派,维护社会正义;以身作则,以良好的品行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

三、考核组织领导及程序

将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教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学院成立以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党委工作部、人事处、办公室、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工作部负责考核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时间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考核小组同年度考核一致,具体工作由考核小组所在的支部书记牵头组织实施,其他行政负责人协同完成。具体程序如下:

(一)教师个人总结教师个人填写《教师师德师风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对个人年度师德师风表现进行总结。

(二)各考核小组考核。各考核小组组织本小组成员根据个人年度师德师风总结,参照《教师师德师风考评量化表》(见附件2)内容进行考评,并审核确定考核等次,并在本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填写《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党员教师的考核结果要征求所在基层党支部意见

(三)意见反馈。各考核小组向参加考核的每位教师反馈考核结果。对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教师,教师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教师本人当面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教师无异议后签字确认。被考核教师对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反馈结果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核小组提请复核,考核小组应在 7 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被考核教师若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向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复核

党委工作部将考核等次建议结果汇总,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

、考核结果及运用

(一)考核等次

教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设置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90-100分为优秀,70-89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3.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4.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

6.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7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8.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9.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10.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师德师风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考核小组须写明详细情况。

    (二)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德师风年度考核结果记入师德师风档案,作为教师个人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称评定、职务晋升、评优评奖、申报人才计划等的首要标准。

2.年度考核拟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必须是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优秀等次人员;职称申报的首要条件必须满足师德师风考核为合格及以上。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在岗位聘任、职称评定、职务晋升、评优评奖、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并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3.连续两年师德师风考核均为不合格者,调离其教师岗位。

五、工作要求

师德师风是教师职业的灵魂,是执教之本。完善师德师风考核,是建立健全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提升教师师德素养的推动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引导广大教师充分认识开展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考核程序组织开展考核,全面、客观、公平、公开地评价每位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

六、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党委工作部负责解释。


中共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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