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报纸出版单位、新闻性期刊社及新闻单位驻渝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原新闻出版总署、原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开展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工作的通知》(新出联〔2002〕19号)和原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实施工作的通知》(新出厅字〔2003〕06号)要求,结合我市新闻采编队伍实际,联合市报业协会,举办重庆市2021年新闻采编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1年12月13日—17日,为期5天
报到时间:12月13日上午09:00—12:00
二、培训地点
地重庆能源集团培训中心(重庆市北碚区金刚碑7号莱特大酒店)
三、培训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国家关于新闻出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新闻出版工作者职业道德,新闻传播学理论,新闻传播的新知识和新技术、媒体融合发展等系列课程。
四、 培训对象
全市报纸出版单位、新闻性期刊社以及新闻单位驻渝机构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编制内人员,或经上述报纸出版单位、新闻性期刊社以及新闻单位驻渝机构等正式聘用(签有聘用合同)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非编制内人员。每单位限报名2人。
五、 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按培训要求,严格审查参训人员资格。各单位确定领队,由领队全面办理培训报名及报到事宜。12月9日18:00前将《重庆市2021年新闻采编资格培训班报名表》(附件1)电子档发送到邮箱63908123@qq.com。参训人员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报到时,各单位领队提交加盖单位鲜章的《重庆市2021年新闻采编资格培训班报名表》1份。
(二)请参训学员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携带口罩等防疫物品,进教室前按要求进行体温检测;上课期间,除授课教师外,其余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三)学员需携带身份证(用于考试信息核对)。
(四)参加人员必须全脱产,请假4学时或旷课2学时取消考试资格,不服从安排、不遵守培训纪律取消考试资格。
(五)本次培训需进行采编资格考试,考试合格,成绩上网公示后,待国家新闻出版署发放“新闻采编资格培训证书编号”。考试内容以学习强国平台“新闻采编学习”(学习强国平台上点击“我的”,选择“新闻采编学习”) 中“题库练习”题目和培训教师授课内容为主。
(六)培训期间食宿费自理。
联系人∶市委宣传部传媒监管处张元婧(政策咨询),联系电话:63897927;市报业协会蔡朝晖(报名及培训服务),联系电话∶13983628090。
附件∶重庆市 2021年新闻采编资格培训班报名表
重庆市新闻出版局
2021年12月7日
附件:
重庆市2021年新闻采编资格培训班报名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领队)及手机: 填表时间: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联系方式 |
专业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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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月9日18:00前将此表电子档发送到邮箱63908123@qq.com。报名表所有项均为必填,需加盖单位鲜章,报到时需提交。